成交
开拍时间: 2025-05-28 12:00:44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南路21-17号1栋商铺(临街门面)

311.4 万元 起拍价

2.595万元 万元 单价

折扣率

保证金:50万元 万元 如何参拍?

评估价:311.4万元 万元

市场价:

标的编号:

加价幅度:1000元

12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临街门面
客服
电话或微信咨询,了解更多标的物案件背景信息。
参拍无忧,未拍中最高可退75%
房产尽调 过户保障 手续代办
了解购买
当日审批 银行专属服务通道 最高贷65%
光大银行
1对1咨询服务,参拍步骤指导
保证金缴纳协助 贷款预审咨询
了解购买
重要提示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全部应交款项,逾期缴纳,须承担成交价款日5‰的滞纳金,逾期十日视为不能履行买受行为而按违约处理。

2、成交且价款交清后买受人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书》由委托方现场、现状向买受人进行实物移交,并签订资产交割协议,交拍卖人备案。

3、该标的地类用途为金融保险用地,办理过户或变更地类用途时如需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4、办理房确权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分别承担。    

5、本拍卖公司对拍品的面积差异、外观、质量、性能、结构等不做担保,均以拍品现状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拍卖一经成交,因该标的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展开
标的详情

拍品介绍

 

标的名称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南路21-17号1栋商铺(临街门面)

房产权属信息

建筑面积

120㎡

修建年代

1997年

房屋用途

底商

产权来源

改制

不动产权证书

乌房权证乌市天山区字第2006006102号

登记时间

2006年1月20日

土地权属信息

土地分摊面积

15.72㎡

土地证号

乌国用(2007)第0021052号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地类用途

金融保险用地

土地出让终止日期

2045年6月22日

评估价

3113040元

评估机构

新疆中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标的介绍

朝向

东西

所在楼层/总层数

1/6

经营情况

空置

租赁情况

区位状况

该标的所在楼宇东至幸福路南二巷,南至商住楼,西至幸福南路,北至幸福路。周边有自治区中医医院、乌鲁木齐市第十三中学、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小学、幸福路电影院等生活配套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附近设有幸福一街公交车站,由3路、44路、908路扥公交车及出租车经过,交通较为便捷。


展开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在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南路21-17号1栋商铺(临街门面),证载面积:120㎡。

二、起拍价:3114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三、拍卖采用“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方式进行。

四、拍卖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五、现场拍卖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381号15层1单元1502室。

六、网拍网址:https://zc.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七、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18时在标的物所在地及本公司。

八、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开始前在公拍网上完成注册登记和实名认证或线下办理竞买手续【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个人提供身份证】,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标的物的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特别规定》(竞买须知)

    电话:廖先生13201293311  彭女士13565972805

 

                      新疆易拍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展开
拍卖须知

特别规定(竞买须知)

      我公司定于2025528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在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https://zc.gpai.net)举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会,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现场”同步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价格无效,网络操纵员配合拍卖师输入现场竞价情况和点击网络出价倒计时20秒。当网络出价倒计时启动但尚未关毕时,网络出价权不受限制;当倒计时完毕拍卖师落槌前,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又有新的更高应价时,网络出价权恢复。倒计时20秒关闭,拍卖师在确认现场没有新的更高应价后落槌确定买受人。

拍卖师有权在拍卖过程中调整竞价阶梯。

      三、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拍卖日前在公拍网上完成注册登记或线下办理竞买手续,并根据提示上传有效的相关资料进行实名认证。

      1、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登录网络竞价系统或到拍卖会现场参与竞买,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在拍卖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拍卖人及公拍网的提供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拍卖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拍卖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不一致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拍卖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现场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3、因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支付保证金等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竞买登记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4、竞买人必须遵守网络拍卖及现场拍卖的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采取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拍卖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详情: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南路21-171栋商铺(临街门面),修建于1997年,砖混结构,产权来源:改制,建筑面积120㎡,总层数6层,该标的物位于第1层,用途:底商,房权证号:乌房权证乌市天山区字第2006006102号,登记时间:2006120日;所在宗地共有使用面积300㎡,该标的分摊土地面积:15.72,土地证号:乌国用(2007)第0021052号,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金融保险用地,土地出让终止日期2045622日。

      五、特别注意事项:

      1、竞买人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规则》并亲自实地查勘标的。

    2该标的地类用途为金融保险用地,办理过户或变更地类用途时如需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3、办理房屋确权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分别承担。

      4、标的物以实物实际现状拍卖,拍卖人关于本次标的面积、用途、性质、质量等所作出的客观性描述、图片展示、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成交后按标的实际现状交接,竞买人请务必在预展期间亲临标的物现场查勘标的物,自行审鉴相关瑕疵,谨慎参与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实际状况与公示信息存在误差,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佣金。

      5、意向客户参与竞买需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优先抵扣拍卖佣金,剩余部分充抵部分成交价款;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6、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的支付方式、期限:

      1)拍卖成交后,现场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网络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身份证件等)前往拍卖人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全部应交款项,买受人交清应交款项后可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书》由委托方现场、现状向买受人进行实物移交,并签订资产交割备忘录,交拍卖人备案。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总价款5%的佣金,支付方式为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支付拍卖佣金的,买受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补足。

      3)拍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须向公拍网支付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拍品成交总价的0.15%,上限10万元。线上买受人可直接在“我的中标”中在线完成支付;线下买受人请支付到户名:上海公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03005299291;开户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需向拍卖人支付过户押金2万元,过户完毕,不计利息原路返还。

      5)买受人若逾期支付应付款项,均视作买受人违约,已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尾款收取账户信息:

       人:新疆易拍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新兴街支行

        号:11556000000379714

        号:304881011500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到预展现场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勘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实际现状的认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状况有异议的,可在办理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之状况全部认可。

      八、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转为违约金,弥补拍卖人的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违约造成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因该拍卖标的涉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全部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拍卖一经成交,因该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须在交清全部应付款项后按照《竞买须知》和《拍卖资产过户协议书》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十、《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资产过户协议书》、竞买人或买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处理。

新疆易拍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513

展开
地理位置
相关标的物推荐
咨询客服